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手握前女友性愛片逼打分手砲 渣男2年後想再1砲下場慘

陳姓男子以稱握有與前女友的性愛影、照片,揚言散布公開,逼前女方屈服配合打分手砲。示意圖。(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陳姓男子以稱握有與前女友的性愛影、照片,揚言散布公開,逼前女方屈服配合打分手砲。示意圖。(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2022/05/31 23:03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陳姓男子與1位年輕女網友交往時曾發生性關係,後來女方另交男友、要與陳分手。陳男於2017年間以握有與女方性愛影片並嗆要公開、脅迫女方打分手砲;時隔兩年多,陳男竟又想如法炮製,但這回女方拒絕並報警。檢警查明陳男要脅女方打分手砲情事,一、二審都依性侵罪判這名渣男3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陳男於2017年初在網路交友軟體結識這名高中女生,雙方交往時曾發生幾次性關係,後來,女網友另交其他男朋友,跟陳男分手、且不想再跟陳上床嘿咻。

2017年6月中旬到8月間某時,陳男以line跟女方聯絡並恫嚇稱「我手上握有跟妳的性愛影片、照片,要跟妳再做愛1次,若不從就散布其性愛影、照片」。女方擔心自己性愛不雅影像遭到散布,只好答應屈服於陳男。

之後,女方就到陳男的住處房間,被迫與陳男打分手砲。不料,時隔2年多,陳男竟於2020年1月間再聯絡女方、想如法炮製逼女方同意再發生性關係。這回,女方決定不再姑息、向警方報案,陳男涉恐嚇部分被一審判刑6月確定。

警方獲悉女方曾遭陳男脅迫打分手砲、主動偵辦調查。雖然陳男否認脅迫女方打分手砲、但坦言他有跟女方裸體的視訊照片及影片。

二審法官以受害女子明確指證陳男犯行;受害女也提出2020年1月陳男透過IG傳給她恐嚇再打分手砲的訊息;陳男坦認與女方分手後有做最1次性愛,認定陳男確涉以恐嚇方式性侵女方。雖然他曾以賠25萬元與女方達成調解,但僅支付2萬5千元,就未再賠付,因此維持一審的3年6月刑度,還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