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走工地工人便當錢落跑 害大家餓肚子 法官判賠18萬元
A走買給工地工人便當錢5000元,南投地院法官判刑6月,若易科罰金折合18萬元。(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在工地負責工班開銷管理的曾姓男子,負責採買工地工人便當等工作,一早上工主管就先將當天採買便當等物的5000元交給他,但中午主管打電話提醒他去買便當時,卻怎麼也找不到人,害大家餓肚子,公司後來報警逮人。曾男雖承認自己侵占買便當的錢,但不肯跟公司和解賠償,南投地院法官近日將他依業務侵占罪名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折合18萬元。
判決書指出,曾姓男子是在南投縣某工程公司擔任工班開銷管理,負責採買便當等飲食相關工作,工班一早上工前,主管就會把當天要買便當的錢交給他,前年7月8日主管給他5000元,交代他當日要買的便當數量。但中午前便當沒有送到工地,眼看工人就要餓肚子,主管拚命打電話找人,但曾男就是不接或電話轉語音信箱。主管向老闆報告後,即向警方報案。
曾姓男子後來被警方找到並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檢方以業務侵占罪嫌起訴。南投地院審理該案期間,曾男坦承因當時缺錢急用,才會侵占工地工人的便當錢,知道自己做錯。
法官認為曾男正值壯年,有勞動能力卻不用正途賺錢,明知道侵占的錢是出勞力工作的工班工人午餐錢,還據為己有,且一直未能與公司和解賠償其損失,因而將曾男依業務侵占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