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年夜丟了20萬撂人組「球棒隊」狂砸舞廳 15人全被訴
王姓男子在今年小年夜帶「球棒隊」到高雄市1家舞廳砸毀大門。(圖取自記者爆料網)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王姓男子和友人到苓雅區某知名舞廳消費,離場後發現手提包內的20萬元不翼而飛,他們返回返回包廂尋找,與舞廳幹部發生衝突後,隔天小年夜,他找了14名友人當「球棒隊」,到舞廳狂砸洩憤,雄檢偵結後依妨害秩序罪將他們起訴。
檢方指出,今年1月30日晚上10點多,警方獲報中華四路某舞廳大門遭毀損,員警到場後,發現犯嫌等分別開著8輛車到現場,經調查,確認是26歲王姓主嫌帶著一票人持球棒下車,對著舞廳大門玻璃狠砸後立即逃逸。
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逮人,線上巡邏警網於案發10分鍾內,先在四維四路與仁德街口查獲同案26歲巫姓共犯等1車4人,1小時後,在三民區九如二路一帶查獲王姓主嫌、22歲吳姓男子、22歲茹姓男子等3名犯嫌,隨後擴大調閱逾百支監視器以車追人,於6小時內即將將涉案15人全數查緝到案。
王男落網後向警方供稱,他在29日凌晨2點多和2名友人到舞廳飲酒消費,離場後發現手提包內的20萬元遭竊,隨即與1名同行友人返回包廂尋找,與現場舞廳幹部發生衝突,反遭約6名服務人員徒手毆打、丟擲酒杯,因心生不滿,才會率眾犯案。
經警方調查後,包括王姓主嫌、吳男、茹男,以及20歲黃男、25歲劉男、20歲徐男均坦承有動手毀損店家大門,其餘巫姓等9人為在場助勢之人,當中也意外查獲茹姓男子係毀損通緝犯。
雄檢偵查時,王男等15人均坦承犯行,被依妨害秩序罪將他們起訴。至於他們砸店時還喊出「給我小心一點」涉嫌恐嚇罪的部分,檢方認為這應該算是砸店時的情緒用詞,與恐嚇行為無關,因此恐嚇罪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