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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群組罵部屬「混吃等死」、「畜牲」 判拘役15天+賠3萬

主管謝副理LINE群組罵部屬「混吃等死」、「畜牲」,判刑拘役15天、賠3萬元。(記者黃良傑攝)

主管謝副理LINE群組罵部屬「混吃等死」、「畜牲」,判刑拘役15天、賠3萬元。(記者黃良傑攝)

2022/05/16 00:10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市某公司謝姓副理兩個月有6天在LINE工作群組內留言羞辱吳姓女員工,痛斥「混吃等死」、「王八烏龜」、「你是頭腦有問題嗎」、「這樣是畜牲」、「就是有人沒大腦」、「你是畜生聽不懂人話阿」等語,吳姓員工不甘受辱,擷圖控告公然侮辱罪,附帶民事求償;最後謝姓副理被判拘役15日,易科罰金1萬5千元,法官以侵害名譽權,每句判賠5千元,判賠吳女3萬元。

吳女主張,從事房地產代銷謝姓主管不滿她的工作表現,自2020年5月至7月底,分別在高雄市大寮區、屏東縣屏東市、潮州鎮等工地,透過手機連結網路,在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LINE工作群組內,發表辱罵她的語句,足以貶損芝人格尊嚴及社會評價,致承受精神上痛苦。

她提民事訴訟,依每次辱罵行為,請求賠償1萬2千元,共計向謝姓主管求償7萬2千元,謝姓被告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也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但被告於被訴的刑事妨害名譽案件審理時,自白坦承不諱,並有LINE對話紀錄擷圖佐證,高雄地院法官認定被告有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經查,謝姓被告供稱身為主管,因吳女工作問題,脾氣上來才會在工作群組上傳文字,足見他因自身情緒控管不佳,才在多數人得以共見聞的工作群組,發出有辱罵吳姓女員工針對性言語,責罵的文字於社會通念上,又屬粗鄙不堪字詞,足使感受不堪與屈辱,侵害被害人的名譽權明確,判刑拘役附帶民事賠償3萬元,何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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