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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廚師卻摔得嗅覺永久喪失 中市政府國賠133萬元

中市養工處宣稱此坑洞,只是長度、寬度各1.5公分、深度為0.5公分的裂痕,法官認為明顯不符,不採信此辯詞。(記者張瑞楨翻攝)

中市養工處宣稱此坑洞,只是長度、寬度各1.5公分、深度為0.5公分的裂痕,法官認為明顯不符,不採信此辯詞。(記者張瑞楨翻攝)

2022/05/11 19:25

首次上稿 11:22
更新時間 19:25(新增市府回應)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長盧秀燕上任後,推動道路平整的「燙平專案」,2019年9月16日還發採訪通知給記者,指稱「台中新市政、路平再升級」,諷刺的是,當天發生姚姓少年(廚師學徒),騎腳踏車輾到一處路口大坑洞,摔得全身擦傷、鼻樑斷裂,更糟的是,他想當廚師,嗅覺卻永久喪失,憤而提出國家賠償告訴,索賠259萬餘元,台中地院判決中市政府應賠償133萬餘元,可上訴。

對此,市府回應指出,對姚姓少年受傷,感到不捨與心疼,在案發當初即前往關心慰問,今天由建設局養護工程處總工程司蔡孟奇,率隊關心探望,獲得姚姓同學(少年)家屬表示認同,至於法院第一審判決結果,市政府尊重判決的結果,不再提出上訴,市政府針對燙平的工程決心,持續在推動,但是政府有限的資源,無法立即全面性完成所有路段的改善,局部路段造成這種憾事,是市政府所不願樂見與遺憾之處,未來爭取中央前瞻預算,持續改善路面。

姚姓少年當時就讀高中,暫時休學擔任廚師學徒,他於上述時間的下午,騎腳踏車行經台灣大道與太原路口時,輾到該路口的道路坑洞,此坑洞有點深,且面積頗大,其父當時感嘆說,如果台中市的路再鋪好些,兒子的意外就不會發生,「希望我兒子是最後一個」。

諷刺的是,台中市政府當天剛好發採訪通知,指中市政府翌日(2019年9月17日)將提出「台中新市政、路平再升級」專案報告,市府宣稱盧秀燕上任後,推動路面「燙平專案」,至2019年9月止,已完成215條主要道路,累計改善長度為77.484公里。

姚姓少年與父親提出國賠請求,但台中市養護工程處拒絕賠償,姚姓父子進而向台中地院提出國賠之訴,理由是地面上有長度約22公分、寬度約19公分、深度約1.5公分坑洞,導致姚姓少年摔車,四肢多處擦挫傷、面部多處擦挫傷、鼻骨骨折、嗅覺永久喪失等傷勢。

姚姓父子主張,中市養工處是此道路的主管機關,卻沒有即時填補坑洞,沒有設置警告標誌,請求賠償醫療費用、交通費用、看護費用、自行車及手錶修復費用、不能工作損失、勞動能力減損與精神慰撫金(80萬元),共計259萬元。

中市養工處則指出,此路段雖有龜裂,長度及寬度各為1.5公分、深度則為0.5公分,並無危害行車安全,養工處都有定期巡查此路段,進行坑洞修補作業,該路段於事發前6個月,並未發生交通事故,顯示中市養工處管理並無欠缺,至於摔車原因,是未依正常方式煞車,是姚姓少年自己的過失。

法官認為,從警察繪製的現場圖,與中市養工處所指的長度、寬度各1.5公分、深度為0.5公分坑洞,兩者不符合,另外,依「建設局市六區工程隊道路巡查日報表」,當天曾發現坑洞,並記載「破損」,卻沒有立刻填補,勘驗附近路口監視器,可見姚姓少年途經時,重心往右偏移摔車,位置與坑洞相符,顯示摔車原因是此坑洞,中市養工處辯詞不足採信,

法官認為,姚姓少年有嗅覺(部分)功能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減損6%,依霍夫曼式計算法,中市養工處應賠償62萬餘元,精神慰撫金則以50萬元適當,再加上醫療費用等,應賠償133萬餘元,可上訴。

姚姓少年想當廚師,卻因中市道路坑洞,摔得嗅覺永久喪失。(記者張瑞楨翻攝)

姚姓少年想當廚師,卻因中市道路坑洞,摔得嗅覺永久喪失。(記者張瑞楨翻攝)

中市養工處宣稱此坑洞,只是長度、寬度各1.5公分、深度為0.5公分的裂痕,法官認為明顯不符,不採信此辯詞。(記者張瑞楨翻攝)

中市養工處宣稱此坑洞,只是長度、寬度各1.5公分、深度為0.5公分的裂痕,法官認為明顯不符,不採信此辯詞。(記者張瑞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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