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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父管教14歲兒釀傷挨告 檢方認未逾越父母管教合理範圍不起訴

繼父管教14歲兒釀傷挨告,檢方認為未逾越父母管教合理範圍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繼父管教14歲兒釀傷挨告,檢方認為未逾越父母管教合理範圍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2022/05/02 15:55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蔡姓男子因管教問題,強行將14歲繼子拉出房門釀傷,繼子驗傷控告蔡男涉嫌家暴傷害罪,蔡男喊冤「繼子因半夜玩手機又罵髒話,基於管教而命令他離開房間,繼子不從才將人拉出」,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從雙方證述及傷勢程度,認為蔡男並無逾越父母對子女行使懲戒權合理範圍,予以不起訴。

蔡男婚後與妻子、繼子同住桃園市,去年11月間在住處與繼子因管教問題起口角,他被控強行將繼子拉出房門,導致繼子右頸、右手肘擦傷及左手手指、左腳挫傷,繼子事後到醫院驗傷提告。

蔡男坦承將繼子拉出房門,但否認有任何傷害行為,他辯稱,繼子在半夜玩手機又罵髒話,他曾與妻子約定,若繼子有類似行為就要沒收手機,因此他基於管教而命令繼子離開房間,繼子不從才將人拉出,並非故意讓他受傷。

檢方傳訊蔡男繼子證稱,事發前一晚玩手機到深夜,過程中有小聲罵髒話,隔天早上蔡男質問他時雙方發生口角,蔡男命令他離開房間,他沒有要出去,就被蔡男強拉出房間,在此之前,蔡男也曾因玩手機遊戲罵髒話管教他。

檢方從雙方證述及傷勢程度認為,蔡男是基於管教目的命令繼子離開房門,希望導正未成年子女不當言行,過程中造成繼子受傷,而傷勢均屬表皮挫傷,不能與洩憤式、玩弄式的兒虐犯行等同視之,蔡男行為並無逾越父母對子女行使懲戒權合理範圍,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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