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中配拒繳千萬奢侈稅 台北分署追起來送看守所管收
炒房孟姓中配(拄枴杖者)拒繳奢侈稅、罰鍰共計1515萬多元,遭送往看守所執行管收。(台北分署提供)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六旬孟姓中配炒房出售北市3筆房產,卻未繳納奢侈稅並辦理申報,遭台北國稅局命補繳稅款、罰鍰共1515萬多元後仍置之不理,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分署說,經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並於昨(27)日下午開庭後,法官當庭裁准,分署立即將她送進看守所管收。
台北分署表示,孟女於2013年陸續銷售北市內湖區、大安區共3筆不動產,卻未繳奢侈稅也沒辦理申報,即便遭台北國稅局命補繳稅額及罰鍰共1515萬元仍置之不理,故遭移送分署執行。
台北分署查出,孟女明明知道欠下巨額稅款,仍提領銀行帳戶內高達1000多萬元的存款作為他用,已構成「隱匿、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等法定管收事由,故去年底命她到分署清償稅款或提供等值物品作擔保。
豈知,孟女到台北分署卻辯稱因為被人詐騙投資房地產,也要支付母親與丈夫、胞弟的醫療照護費用,更要資助中國養子讀書、借款資助中國朋友、償還民間債務等,才會提領高額存款,但分署基於她未提出證據而拒絕採信,並考量她符合管收事由,向北院提出聲請。
北院原駁回台北分署聲請,經分署抗告,高院廢棄發回更裁,北院昨天下午再度開庭後,改裁定管收孟女,分署也因孟女仍堅不提出具體清償方案,決定立即將她送往看守所執行管收。
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隱匿財產,否則不僅可能被執行分署聲請拘提、管收,而喪失人身自由,仍須繳納應繳款項,「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炒房中配(拄枴杖者)拒繳千萬奢侈稅,台北分署追起來送看守所管收。(台北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