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妻上班後到捷運站駐點偷拍女書記官 北院法官助理被訴
時任男法官助理的黃姓男子,接連4天尾隨、偷拍北院女書記官的裙底被逮。(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時任台北地院刑事庭法官助理的35歲黃姓已婚男子,疑因愛慕同法院的女書記官,竟連續多日化身「攝狼」,尾隨、偷拍女書記官裙底被逮,台北地院去年8月召開考績會,決議將他記1大過,黃男卻在會前請辭獲准,台北地檢署今依妨害秘密罪將黃男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北院曾指出,黃男在北院召開考績會前,已請辭獲准,考績會審議懲處黃男的不法行為,參考過往類似案例的懲處結果,考量黃男的行為樣態、持續時間及所產生的危害程度等,決議懲處記1大過。
檢警調查,黃男趁女書記官上班出捷運小南門站時,在電扶梯附近尾隨,涉嫌以手機偷拍她的裙底風光,女書記官同事發現後告訴她,她才嚇得趕緊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原來黃男已連續「駐點」在小南門站內守候女書記官到站、尾隨偷拍長達4天。
警方研判他會再次犯案,去年8月9日派員埋伏,果然他又緊跟在女書記官身後,於電扶梯下風處伸手以手機偷拍裙底風光,被便衣警察逮個正著。檢警查出他每天先陪妻子至西門站下車上班,自己再步行至小南門站伺機偷拍,當時檢方複訊後諭令他6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