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給頻道商賺分潤 聯維有線負責人吞1.68億收視費被起訴
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之財報不實及侵占等罪將李錫欽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地方有線電視業者聯維有線電視公司實際負責人李錫欽,涉嫌向收視戶收取當期或逾期收視費,存入特助的私人帳戶,10年來挪移公司收視費約1.68億元,使頻道商蒙受收視費分潤損失;李錫欽庭訊時承認挪移公司款項,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之財報不實及侵占等罪將李錫欽起訴。
李錫欽辯稱,當初之所以把錢提領出來,目的是要跟頻道商談費率,頻道商若看到公司有賺錢,費率就會拉高,會算得比較貴,他才會把錢領出來。其他股東則證稱,僅是借名登記,公司為李錫欽個人所有。
檢方查出,聯維2021年的半年財報,會計師曾掌握李錫欽挪移公司款項,並於財報上敘明,該筆錢被董事長拿走,無法評估有對董事長收回的可能性,因此認列損失。
2011年至去年3月間,李錫欽涉嫌指示聯維集團「客戶帳務組」職員,派員到府向收視戶收取當期或逾期收視費,交由聯維財會人員,存入李錫欽吳姓特助(已歿)個人帳戶。李錫欽另涉嫌指示聯維集團門市的櫃檯服務人員,將臨櫃收取的部分收視費,存入吳姓特助私人帳戶,並未繳回聯維,最後遭李錫欽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