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電動自行車也觸法!」男子返家被攔查 拒測罰2400元
吳男酒後騎電動自行車載著女友外出,因未戴安全帽遭警攔檢。(圖讀者提供)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雄吳姓男子前天凌晨騎電動自行車載著女友外出,因未戴安全帽遭警攔檢,吳男身上酒味,依規定酒後騎電動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或觸犯公共危險罪,吳男選擇拒絕酒測罰2400元,警方表示,多數民眾誤以為酒後騎電動車是無罰則,提醒切勿以訛傳訛,以免違規受罰!
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員警於24日凌晨3時許在建國一路上巡邏時,見一對情侶騎乘一台電動自行車,因未戴安全帽行駛在路上進入加油站內,員警攔下盤查。
員警盤查時,發現29歲吳男身上疑散發酒味,以酒測檢知器吹測即呈現有飲酒反應,吳男向警方表示,自己吃完火鍋確實有喝酒,但卻不知道酒後不能騎電動自行車。
員警告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電動自行車酒駕上路,酒測值達0.15到0.25mg/l,罰600到1200元,超過0.25mg/l則比照機車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另拒測則罰2400元。
吳男聽後選擇拒絕酒測,並表示只是代步返家,夜間車少也騎得很穩,沒有影響他人。員警嚴正告知吳男這是錯誤觀念,並告誡如有飲酒,還是選擇代駕或搭計程車,全案依法開單告發。
警方表示,多數民眾誤以為酒後騎乘電動車是無罰則的,提醒切勿以訛傳訛,酒後駕車往往造成無法彌補悲劇,騎電動車代步規避酒駕是錯誤觀念!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吳男酒後騎電動自行車載著女友外出,因未戴安全帽遭警攔檢,拒酒測處2400元。(圖讀者提供)
吳男酒後騎電動自行車載著女友外出,因未戴安全帽遭警攔檢,拒酒測處2400元。(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