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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度酒駕吊照還騎車上班 新北警方祭新法開罰

新北市警局永和分局昨日清早查獲郭男涉嫌酒後騎車,發現他已被吊銷駕駛執照竟然還硬要上路,當場依法告發,並移置保管車輛。(記者闕敬倫翻攝)

新北市警局永和分局昨日清早查獲郭男涉嫌酒後騎車,發現他已被吊銷駕駛執照竟然還硬要上路,當場依法告發,並移置保管車輛。(記者闕敬倫翻攝)

2022/04/13 21:41

〔記者闕敬倫/新北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酒駕三法」今年3月31日已公布實施,其中35%以上的酒駕人士為自制能力低下的「累犯」,新北市警局永和分局昨日在轄內環河東路、保生路口查獲郭姓男子涉嫌酒後騎車,發現不僅酒駕,駕照被吊銷還硬要上路,當場依法告發,並移置保管車輛。

永和警方昨天上午7時許在環河東路及保生路口執行晨峰取締酒駕勤務,看到郭姓男子騎車不穩,且疑似心虛欲躲避盤查鑽車縫,躲到內線道怠停汽車旁,仍被眼尖交警攔檢、吹測。

警方調查,郭男酒測值達0.16mg/L,進一步查閱違規紀錄,發現郭男在1999、2001、2008、2011、2014及2017年均有酒駕公共危險紀錄,當場對其開罰、扣車。

郭男辯稱,前天晚間10點多在家吃薑母鴨,一早出門去工地上工,不知為何身上會有酒氣,警方對其說法存疑。

永和警分局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後,若汽、機車駕駛人10年內第2次酒駕,機車駕駛將加重罰鍰新台幣9萬元,汽車駕駛開罰12萬元、第3次以上則依前次處罰金額加罰9萬元,即至少18萬元起跳,另還要吊銷駕駛執照,公路主管機關還可以公布酒駕累犯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永和分局統計,從今年1月迄今已取締30件酒駕案,再次提醒民眾平時飲宴難免,應善用「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及「代客開車」等方案,酒後切莫再碰方向盤或機車手把,以免鑄下大錯、悔不當初。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未成年請勿飲酒,禁止酒後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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