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擦撞不理會 貨車司機吃上肇事逃逸罰單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醒,民眾駕車若與其他車輛發生擦撞,不論車損嚴重性,皆應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處理,並通知警察機關。(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日前1輛貨車停靠路邊時,不小心將停放一旁的車輛照後鏡撞斷,肇事的貨車司機並未處置,反而駛離現場,車主前來取車時,發現照後鏡被撞斷便報警處理,警方調查後,認為貨車司機「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逃逸」,依法開單告發,司機不服提行政訴訟,法院最後仍判決需繳納3000元罰鍰。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2021年新北市列管的肇事逃逸案件共有1731件;肇事逃逸若為無人受傷或死亡案件,最高可處3000元罰鍰,且應上道安講習課程,並吊扣駕照1個月;若致人受傷或死亡,除了吊銷駕照之外,還得負擔刑事責任。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處長李忠台指出,這名貨車司機自認為沒有碰撞到他車,沒有肇事也沒有逃逸,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案件經法院審理,法官從監視器畫面發現,該名貨車司機駛離後,被撞斷的照後鏡掉落在地,且貨車行車速度不快,應知道有肇事情形,因此法院仍判決司機須繳納3000元罰鍰,且須上道安講習課程,並吊扣駕照1個月。
裁決處提醒,民眾駕車若與其他車輛發生擦撞,不論車損嚴重性,皆應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處理,並通知警察機關,千萬不要以為只是小擦撞,就置之不理或只是將他人車輛扶正便離開,此舉可能吃上肇事逃逸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