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500元賣門號給詐騙集團 他得賠償被害人62萬元損失
2022/03/24 12:33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吳姓男子申辦門號後,以500元代價賣給詐騙集團,導致新竹市1名被害人遭騙走血汗錢,被害人向吳男提告求償,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求償有據,判決吳男須賠償被害人遭騙走的62萬2000元。
判決指出,吳男於2019年4月12日申辦門號後,隨即以500元代價將SIM卡賣給詐騙集團,同年5月間集團成員以該號碼打給新竹市1名被害人,假冒檢察官身分並佯稱被害人涉及洗錢及販毒,要求將帳戶內存款領出做為不法所得證據,被害人一時不察誤入詐騙陷阱,分2次提領共62萬2000元,在新竹市樹林頭公園交付,得知受騙後報警循線逮到電話號碼所有人吳男。
刑事部分吳男已被依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15天,被害人另對他提出民事求償,主張吳男可預見將門號交付給不相識之人,可能被他人當作財產犯罪工具,因此向他求償62萬2000元損失;吳男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