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張靜涉偷拍遭檢警搜索、聲押 台東律師公會聲援
張靜涉偷拍遭檢警搜索及聲押,台東律師公會聲援捍衛執業律師尊嚴。(記者陳賢義翻攝)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律師張靜涉偷拍妨害秘密等罪嫌,遭台東地檢署及警方拘提及聲押,台東地方法院以拘提程序有疑義諭令釋回,東檢昨提抗告,台東律師公會今聲援張靜,強調檢方在未確定律師為被告身分之前,恣意搜索律師事務所,甚至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拘提規定,至為不當,必須出面捍衛律師執業尊嚴。
台東律師公會發出聲明稿表示,張靜律師事務所及其女友所實際經營的美髮美體沙龍遭搜索,張及其助理均遭警方傳訊,張甚至遭警方持拘票加以拘提,警訊後移送東檢,結果從下午5時50分一直等到晚上10時50分檢察官才開始訊問,顯然與刑事訴訟法第93條因拘提到場者應及時訊問的規定有違。
律師公會表示,東檢將張靜拘禁在拘留室長達5個小時,罪名是妨害秘密及個資法第41條,詢問完畢已經隔日凌晨1時許,檢察官決定聲請羈押或交保,張拒絕交保且提出提審要求。試想,被告拒絕交保,檢方就改以勾串證人的理由聲請羈押。然只要被告同意交保,難道被告勾串證人的疑慮就不存在了?這樣的邏輯顯然不通。
律師公會強調,律師工作本即以捍衛人權為目標,今姑不論妨害秘密罪為3年以下輕罪,個資法第41條法定刑為5年以下,均為得易科罰金之罪,甚至是告訴乃論之罪,東檢無視律師執業尊嚴,恣意持拘票拘提張靜,甚至搜索其律師事務所,將使當事人對律師的辯護依賴權蕩然無存。此次幸經張靜堅持拘提不合法要求提審,台東地院最後以程序違法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