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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娃娃一半卡洞口... 富老闆伸手取走被依竊盜罪判刑

游男取出卡在洞口的布偶,被高雄高分院判竊盜罪。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游男取出卡在洞口的布偶,被高雄高分院判竊盜罪。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2022/03/24 07:0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年收入上百萬元游姓老闆投幣夾娃娃,發現布偶「鵝娃娃」脖子掉入取物洞處,但身體卻卡在機台內,他認為有夾到,涉嫌伸手強行取走,被依竊盜罪判刑3月,但高雄高分院審酌他惡性非大,獲得告訴人諒解,處拘役10天定讞。

法界人士表示,市區娃娃機店處處可見,發生布偶一半掉落洞內,有顧客會誤認夾到,而貿然強行取走,不料卻吃上竊盜官司,頗為罕見,值得警惕。

判決書指出,2021年2月9日上午9點45分,游開車前往屏東縣新園鄉仙吉路夾娃娃機店,先後投擲4次零錢,操作抓夾夾取機台內價值680元的「鵝娃娃」布偶,卻發生布偶身體在機台內,僅脖子部分掉入取物洞口,涉嫌徒手伸入洞口,抓住布偶頭部,強行拉出後開車離去。

東港分局接獲吳姓店家報案後,調閱周遭監視器畫面循線查獲游,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游應訊指稱,布偶的頭及脖子已經在洞口,才會伸手去抓,從頭到尾都沒有偷竊意圖,並認為布偶身體被夾到取物箱上擋板時,就是他的,否認犯行。

屏東地院依竊盜罪,判處3月徒刑,游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法官認為游沒有前科紀錄,涉案情節輕微,夾娃娃為取悅小孩,動機相當單純,並退還布偶及取得吳諒解,於是從輕發落,僅處拘役10天,如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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