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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公務員酒駕辯「以為喝高梁可防疫」 判刑4月定讞

退休公務員酒駕被逮後,辯稱「以為喝高梁可防疫」,但仍被法院判刑4月定讞。(示意圖)

退休公務員酒駕被逮後,辯稱「以為喝高梁可防疫」,但仍被法院判刑4月定讞。(示意圖)

2022/03/23 16:5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72歲唐姓退休公務員,去年9月酒後騎機車逆向行駛,看到警察還轉彎落跑,被逮後酒測值高達0.85,他辯稱「我以為喝高梁酒可以防疫」,法官不採信,一審將他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併科罰金2萬元;唐男上訴主張判太重,請求判輕一點,北院二審合議庭認為一審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2021年9月24日晚間,唐男在北市中正區的餐廳飲酒,晚間9時30分左右,他騎機車行經萬大路巷口,遇到警察攔檢示意盤查,唐男卻不停車,轉彎逆向騎走,最後在環河南路被警方攔下,施以酒測,酒測值達每公升0.85毫克,北院一審將他判刑4月。

唐上訴主張他已72歲高齡,靠微薄的退休俸度日,且他為了預防新冠病毒,以為喝高粱酒可以防疫,所以多喝了幾杯,並非故意酒駕,且他平日熱衷參與社區的公益活動,希望法官考量判輕一點。

北院二審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唐男明知飲酒會降低辨識和反應能力,仍於酒後騎機車行駛於市區道路,並違規逆向行駛,危害交通與用路人安全,幸運未肇事造成傷亡,一審量處4月徒刑且併科罰金2萬元,量刑尚屬妥適,上訴沒有理由,駁回唐男上訴,全案定讞。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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