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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鐵擬拍賣普悠瑪事故車廂 司機、被害家屬反對:事實待查

    普悠瑪翻車事故司機員尤振仲。(資料照)

    普悠瑪翻車事故司機員尤振仲。(資料照)

    2022/03/23 16:1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鐵普悠瑪列車2年多前在蘇澳新馬站出軌翻覆,造成18死、215人受傷重大意外,宜蘭地院認定列車司機尤振仲涉擅自關閉ATP(列車自動防護系統)、且超速行駛釀禍,依過失致死罪判4年6月,高等法院今再度開庭,因台鐵局函詢是否允許拍賣事故八節車廂,尤振仲、被害家屬均反對,稱尚有事實與車廂有關待釐清。

    高等法院今日下午第二度召開普悠瑪列車翻覆案的準備程序庭,司機尤振仲仍否認犯罪,也未超速。

    法官指出,高院剛收到台鐵局函詢稱,此事故遭查封在台鐵富岡基地(台北廠區)廠房的八節車廂等物,是否同意予以解查封,給予台鐵局進行後續的報廢、拍賣、移除等事宜?請檢、辯及被害家屬、訴訟參與人表示意見。

    高檢署公訴檢察官認為,本案歷經地檢署偵查、一審法院審理至今已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檢方也已拍照勘驗過,是否同意台鐵局予以解除查封命令,尊重高院決定。

    尤振仲的委任律師則認為,本案仍有諸多事實尚未釐清,很可能與事故車廂有關,仍有保留必要,因此不同意現在就解除查封、並拍賣。出席的被害家屬、訴訟參與人也表示,尚有證據待查,該扣案八節車廂仍有此案要找的東西,不同意台鐵局拍賣掉。

    本案發生於2018年10月21日下午近5點左右,當時台鐵宜蘭線由樹林車站開往台東車站的6432次普悠瑪自強號列車,在經過蘇澳鎮新馬車站時,列車以141km/h進入半徑306公尺的新馬站彎道,超過速限75km/h,導致列車前進方向第1節車廂右側車輪浮起後出軌並向左側傾覆,隨後第2至8節車廂也相繼出軌,扭曲呈「W」字形,最後造成18死、215傷的慘劇。

    宜蘭地檢署偵查認定,司機員尤振仲在下午4點多就已經發現列車異常,並進行回報,但未經允許下,就貿然關閉ATP,並超速進站釀禍,依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起訴尤振仲、時任台鐵局副總工程司柳燦煌、綜合調度所總所長吳榮欽3人。

    宜蘭地院審理認為,尤振仲關閉ATP、加上超速達140公里,是造成意外主因,認定尤振仲犯後否認犯行,無悔意,依過失致死罪將尤判刑4年6月,柳、吳2人均獲判無罪。檢方、尤振仲均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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