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躁鬱症發作失手打死家犬 孫子告訴老師曝光
飼犬滿滿遭打致死,飼主傷心送往萬里福田寵物禮儀社火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記者盧賢秀/新北報導〕新北市瑞芳區徐姓男子,因家中犬隻吵鬧,躁鬱症疑似發作,拿球棒將犬隻打死,4歲孫子告訴學校老師才露餡,市府動保處會同警方前往查辦,徐姓犯嫌坦承毆打動物致死,已依違反動保法第25條規定,函送地檢署偵辦,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動保處與警方調查,徐家飼養2隻犬隻,登記在徐嫌配偶名下,去年疫情爆發後,徐閒賦在家,家人上班時就負擔起照顧飼犬責任,案發當下單獨2飼犬共處,中午左右,其飼犬「滿滿」因太吵鬧,徐嫌疑似躁鬱症發作,拿起家中球棒猛敲飼犬頭部,致使飼犬身亡,隨後還將「滿滿」裝入黑色塑膠袋中,帶到附近山上樹林處丟棄。
徐妻子下班回家,發現飼犬不見,而另一飼犬躲至牆角害怕發抖,在妻子不斷追問下,才坦承犬隻已被毆打致死。妻子緊急通知未同住的子女們回家至丟棄地點共同尋找,最後在距離山坡下2公尺處將「滿滿」遺體找回,並送往萬里福田寵物禮儀社火化。
徐嫌4歲孫子告訴學校老師,學校馬上通報社會局家暴防治中心轉介過來,由於徐嫌對犯行坦承不諱,警方完成事證整理與筆錄後函送地檢署偵辦。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宰殺動物,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為確保另1飼犬安全,飼主亦將家中另一隻犬送往其他親友家飼養,同時依動保法第33之1條規定,責令徐嫌日後不得飼養及認養寵物,避免日後再有憾事發生。
動保處表示,學校、家暴中心即時通報,在警方協助下迅速完成查辦程序,發揮社會安全網效能。徐嫌因躁鬱症長期服藥,家中同住親友應需注意身心狀況,事先防範避免親人及毛寶貝受到傷害,讓寵物擁有安全適當生活環境,是飼主應盡義務,對於虐待動物行為,動保處嚴懲不貸。民眾發現有動物需要救援,可撥打1999或新北市政府動保處24小時動物救援專線29596353,將有專人處理。
徐家另一隻犬送親友飼養(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會同警察局前往飼主家中巡查確認案件狀況。(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