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律師張靜捲入按摩店偷拍 東檢追擊:查扣電腦內有被害人全裸影像

台東律師張靜被東檢查辦妨害祕密罪,反控檢方「查水表」。(記者黃明堂攝)

台東律師張靜被東檢查辦妨害祕密罪,反控檢方「查水表」。(記者黃明堂攝)

2022/03/23 09:46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為彭文正辯護的台東律師張靜遭台東地檢署偵辦妨害秘密罪,指控檢方「查水表」,台東地檢強勢回擊,再發布新聞稿指張靜與黃姓女友共同經營按摩店,涉嫌裝設隱藏式監視器,就來店按摩顧客進入店內後之所有舉止(含裸露全身影像)均予錄音及錄影,經電腦經解析後,確存有被害人遭偷拍之影像。

台東地檢署昨天深夜發布新聞稿指出,張靜涉嫌違反妨害秘密等案件,台東地署前已簽分「偵」案辦理,本案是以被告身分進行偵辦。

東檢指出,張靜與女友黃姓被告2人所共同經營的按摩店,涉嫌裝設隱藏式監視器,就來店按摩顧客進入店內後之所有舉止(含裸露全身影像)均予錄音及錄影。東檢查悉上情後,於110年11月18日就張涉嫌違反刑法第刑法第315條之1、315條之2加重妨害秘密罪、意圖營利妨害秘密罪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9條第1項不當蒐集、處理得間接識別他人之個人資料等罪嫌部分,簽分「偵」字案(110年度偵字第3632號)偵辦,並進行追查。

東檢指出,本案經檢具相關事證,向法院聲請並取得搜索票依法執行,經分案偵辦後,不斷經逐步查證,查悉張靜及黃女共同經營之按摩店,有將偷拍被害人影像之電磁紀錄留存按摩店監視器主機,並轉存部分檔案至張姓被告住處(兼事務所)電腦之高度可能,才依法聲請搜索票,經法院審核符合相關要件後執行搜索。

東檢指出,執行搜索張靜住處(兼事務所),並經被告同意僅查扣一部含有偷拍被害人影像之電腦,其餘執行律師業務之電腦,未予查扣。

東檢說,本案因張靜住所及事務所同一,經前往張靜住處(兼律師事務所)執行搜索時,經律師事務所余姓助理表示,張靜所經營按摩店監視器影像及相關帳冊資料僅存放在其中一部電腦內,其他電腦則存載事務所受委任相關案件之資料。當場徵得張同意後,僅針對與本案有關部分的一部電腦予以查扣,其餘與執行律師業務有關之電腦並未查扣。而前揭扣案電腦經解析後,確存有被害人遭偷拍之影像。

張靜昨天向媒體表示,他協助女朋友開設髮廊按摩店,後來和客戶發生糾紛,他是女朋友的辯護律師,為了釐清客戶在房間4小時的按摩發生何事,要為女友辯護,於是向保全拿當時的監視影像,這是保全提供給他的監視影像,並非他偷拍,是保全系統錄的。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