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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東檢指控捲入按摩店偷拍案 律師張靜駁:保全系統錄的

台東名律師張靜被檢方偵辦偷拍案並聲押,台東地方裁定釋回。(記者黃明堂攝)

台東名律師張靜被檢方偵辦偷拍案並聲押,台東地方裁定釋回。(記者黃明堂攝)

2022/03/22 16:15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知名律師張靜的女友經營按摩店,兩人均被檢方指控在客人更衣及按摩過程涉嫌偷拍,依妨害祕密罪偵辦並對張聲押,但張靜向法院否認偷拍,且指控檢察官拘提程序有瑕疵。法院裁定無保釋回。檢方表示,程序皆合法,研議抗告。

張靜表示,他協助女朋友開設髮廊按摩店,後來和客戶發生糾紛,他是女朋友的辯護律師,為了釐清客戶在房間4小時的按摩發生何事,要為女友辯護,於是向保全拿當時的監視影像,這是保全提供給他的監視影像,並非他偷拍,是保全系統錄的。

張靜說,當初將房子租給女友經營髮廊,擔心有人說他們經營的是黑店,因此裝設監視器自保,還有萬一有客戶人說被按摩的人性侵、性騷擾,那就必須要調帶子看真相,所以請保全裝設監視器是自保和防盜。

張靜表示,他是蔡英文總統博士學歷、論文案被告彭文正的辯護律師,檢方偵辦他根本是「查水表、政治追殺」;台東地檢署回應,「張姓被告於接受詢問或訊問前,自行對外所稱本案係政治迫害或查水錶云云,顯係個人過度聯想,與事實全然不符」。

台東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該署羅佾德檢察官前受理偵辦另案時,發現據黃姓被告(即張靜女友)及張姓辯護人(即張靜),所提出監視器翻拍照片(其中有被害人私密內容)疑似未經被害人同意於按摩及更衣過程偷拍取得。經檢察官指揮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偵三隊、台東分局偵查隊及馬蘭派出所密切蒐證後,為持續清查有無其他被害人,並查扣相關電磁紀錄,於昨(21)日早上10時許搜索前揭按摩店及張姓被告所經營之事務所。

台東地檢署經執行搜索查扣相關電磁紀錄等資料,並傳訊相關證人、其他被害人等多人,以及黃姓、張姓被告到庭偵訊。因張靜拒不到庭,遂另發拘票飭警執行拘提。經檢察官偵訊後,認被告2人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妨害秘密等罪嫌重大,且被告2人在偵訊過程中有串證、勾串證人之虞,另黃姓被告並無固定住所,亦有逃亡之虞,遂於今日凌晨2時許,訊問完畢後,向法院聲請羈押並予禁止接見通訊。

不過,台東地方法院以傳票附註欄「本件被傳人」身分漏未記載,認台東地檢署未經合法傳喚程序即予拘提不合法定程序,裁定釋回。台東地檢署指出,刑事訴訟法第71條傳票應記載事項並未明示,傳票應予附註欄特別註記「本件被傳人係」何身分之事項,前揭欄位僅係制式表格為提醒當事人所為標示,並非法定事項。再者,本案於警詢時即已告知張靜為犯罪嫌疑人,也告知張靜將由檢察官進行傳喚並記明筆錄,且警詢後送達傳票予張靜時,也經張靜當場親自簽收並未質疑。而前揭刑事傳票注意事項第一點即載明「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命拘提。」等語,另張靜是執業律師,對法定程序素有專業,也無誤解之可能。

檢方說,本案因張姓被告接收傳票後拒不按時到庭,遂核發拘票飭警執行拘提到署偵訊,本案係依法執行傳票、拘提程序。法院以刑事傳票漏載「本件被傳人係」何身分為由,恐有誤解刑事訴訟法第71條規定之虞。

檢方指出,本案扣案之監視錄影畫面檔案龐大,不易解析,本署呼籲於近半年內曾前往綠絲美容美體沙龍按摩之民眾,主動與地檢署為民服務中心聯繫,協助本署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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