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貓」外送員收錢未繳回 被平台控告業務侵占罪起訴
桃園市33歲張姓男子在foodpanda美食平台(左)擔任外送員,被平台控告收取20萬5828元現金,卻只繳回其中的8230元,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近日依業務侵占罪將他起訴。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33歲張姓男子在foodpanda美食平台擔任外送員,被平台控告跑單962件、收取20萬5828元現金,卻只繳回其中的8230元,張男警訊及偵訊時皆坦承犯行,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近日依業務侵占罪將他起訴。
張男與外送平台於2019年7月21日簽立勞務承攬合約,負責桃園地區遞送餐點業務,張男被控於2019年7月23日到9月27日間,遞送餐點962件、收取現金20萬5828元,卻未依規定如實將錢繳回,經清點僅繳回8230元,剩餘19萬7598元都放入自己口袋,並已花用殆盡。
平台比對送餐及款項資料後,對張男提出業務侵占告訴,張男坦承犯行並有承攬合約、訂餐及取送餐明細等證據,檢方偵結將他起訴。
據悉,外送員未依約將收取的現金繳回,張男並非個案,foodpanda外送平台於2019年11月祭出「現金付款欠款匯回制度」,若外送員累積收到現金達5000元,專用戶頭又無錢讓平台扣款,就會立即被停權,必須在指定時間將錢匯回才能重新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