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頭牛釀車禍害1婦慘死 被告飼主訴訟期間過世

前年3月15日台11線發生車撞牛事故,現場兩頭牛死亡,駕車陳婦送醫後死亡。(資料照)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前年3月15日凌晨,東海岸台11線傳車撞牛意外,陳姓婦女駕車撞到2頭牛,牛當場死亡,陳婦送醫後不治。檢警及縣府好不容易找出吳姓飼主,依過失致死提起公訴,但吳姓飼主上個月過世,台東地院依法公訴不受理。
檢方起訴書指出,吳男在成功鎮省道附近空地以放牧之方式飼養牛隻10餘隻,本應注意飼養牛隻時應善盡管理義務,應有適當隔離設備與措施,以免牛隻突然衝入道路妨害交通,竟疏未注意鐵絲網圍籬已電力耗盡,且有部分鐵絲網已生鏽損壞而掉落。
吳所飼養之大、小黃牛各1頭脫離放養範圍,任意游走在台11線公路上,109年3月15日凌晨1點多,陳姓婦人駕自用小客車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行至台11線南下車道119.5公里處,因煞避不及與上開牛隻發生碰撞,致陳女頭部外傷併蜘蛛膜下腔出血、缺氧性腦病變等傷害,經送醫急救,仍不治死亡。
台東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吳男因過失致死案件,經台東地檢署檢察官於110年6月29日提起公訴,但在審理中,吳男於今年2月25日死亡,依刑事訴訟法判決公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