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拍賣瀕絕象牙製品 藝術拍賣公司總座獲輕判4月
受託拍賣瀕絕象牙製品,藝術拍賣公司總座獲台北地院輕判4月。(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知名藝術拍賣公司「宇珍國際藝術」,總經理張玉霞3年前接受2名收藏家委託,拍賣一批寶瓶象牙底座、牙雕瑞獸吊飾、文房四寶等珍奇的象牙製藝品時,其中包括瀕臨絕種的亞洲象、非洲象的象牙,台北地方法院考量她一時失慮犯案,法重情輕,酌減其刑,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買賣、陳列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罪」,將張女輕判4月徒刑,緩刑2年,支付公庫8萬元。可上訴。
宇珍公司是台灣第一家拍賣公司,有30年歷史,堪稱台灣拍賣界龍頭,主要經營玉器、瓷器、銅器、字畫等藝品拍賣業務,張玉霞也已有30年古玩收藏、拍賣經驗,在收藏界頗有名氣。
判決指出,2019年1月游姓男子將其收藏的「碧玉鳳駝寶瓶1對及象牙底座」,委託給張女展售,林姓女子同年5月委託張女展覽陳列銷售她收藏的「牙雕瑞獸吊飾、人物圖名片盒、印章組」、「文房四寶組,含筆掭、長方印、印泥盒」。
這批象牙產製品皆是亞洲象、非洲象的象牙製成,屬「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列管,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且也不是經台北市古物議會審議指定的「一般古物」,不適用「文化資產保存法」。
台北市動物保護處2019年7月會同警方至宇珍公司查察,當場查扣一批象牙製品,保七總隊刑大同月底搜索宇珍公司再查獲一批,移送法辦,北檢前年7月起訴。
張女雖坦承陳列展示象牙製品,但堅稱是古董,不適用野保法禁止販賣的規定,她從事古董、藝品拍賣數十年,依專業經驗判斷決定展示,沒有主觀犯意;律師稱當時北市府對於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的文物,應如何提報指定為一般古物,並沒有制定作業流程,張女無從遵循,是政府的缺失,不能向張女究責。
北院法官認定,張女主觀上有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的犯意,她在業界豐富的經驗,知道這些產品是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也知道「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販賣」、「未經審議指定為一般古物」,明知如此仍決意展售,有違法的直接故意。
野保法此罪最輕刑度是6個月,但合議庭認為,這些製品雖非指定的一般古物,但確實是早於野保法立法前就存在的古董文物,製品標價介於3萬至18萬元之間也非甚高,此案發生後張女向市議員陳情,促成北市府制定野保製品申請指定為一般古物的審議流程,也是事實,犯罪情狀顯可憫恕,酌減其刑,輕判4月可易科罰金。
合議庭認為,張女素行良好,主因市府制度不完備,才自恃專業與經驗,偶一失慮而誤觸法網,經此案的偵、審程序,身心倍受煎熬,應已受到教訓而知所警惕,不致再犯,予以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