枋寮鄉長陳亞麟涉收工程回扣 150萬元交保
屏東地院裁定枋寮鄉長陳亞麟150萬元交保。(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枋寮鄉爆發工程弊案與收賄安插公所人事疑雲,屏東檢調昨天搜索鄉公所及相關涉案人員住所,帶回鄉長陳亞麟及黃姓助理等人訊問,檢方漏夜偵訊至今天凌晨,檢察官認為陳亞麟及疑似充當白手套的黃男涉嫌收受工程回扣,貪污情節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屏東地院今天傍晚裁定陳亞麟150萬元交保,黃男則無保釋放。
屏檢表示,將等收到法院的裁定書後,再研議是否提起抗告。
去年8月爆發弊案後,陳亞麟及多名鄉公所人員曾被檢調要求配合調查,陳亞麟無保請回後,認為「可能改革太多,遭人惡意檢舉攻擊」,但檢察官認為,疑似擔任白手套的黃男涉嫌詐欺取財,與孫姓、吳姓2名包商和林男等3人合意圍標,以違反政府採購法罪嫌重大且有串供之虞為由向法院聲押4人,屏東地院裁定林男20萬元、黃男15萬元、孫及吳男各10萬元交保,檢察官另諭知張姓等5名涉案包商各以10萬或5萬元交保,黃男交保後再度被檢方約談並聲押獲准。
屏檢昨天再度指揮調查局南機站及屏東調站調查,搜索陳亞麟及羈押期滿獲釋的黃男等人住居所及鄉公所等8處所,查扣相關證物,隨即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共8人次釐清案情,陳亞麟面對檢調再度找上門,一度拒開家門配合調查,雙方僵持多時後,陳亞麟才態度軟化,隨檢調前往屏東應訊。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陳亞麟及黃男2人共同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收取工程回扣及以詐術使投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所犯為5年以上重罪,且有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凌晨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屏東地院羈押庭法官今天傍晚裁定陳亞麟150萬元交保,黃男則無保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