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記麻糬官司落幕 兄敗訴
2010/07/09 14:32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知名花蓮曾記麻糬兄妹鬩牆官司落幕,最高法院審結,判決曾記麻糬創辦人曾水港三子曾盛明敗訴確定,認定侵害么妹曾惠娟夫婦創辦「曾記」麻糬商標,曾盛明須賠償營業、商譽損失共110萬元。
最高法院認為,曾惠娟夫婦創辦的「曾記」麻糬商標,早為消費者熟知,曾盛明未經同意,就拿來當商號名稱,僅多一個「老」字及父親曾水港老先生圖樣,讓人誤認「老曾記」才是正統,已侵害曾記麻糬的商標權。
曾惠娟夫婦1990年接手曾水港的麻糬事業,1994年設立店面,1995年註冊「曾記」為商標,曾盛明2002年開設「老曾記」麻糬店,標榜是正統曾家麻糬,與么妹「曾記麻糬」打對台,雙方日漸不和,終於鬧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