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喜迎新職竟淪詐騙車手 求助警方還被踢皮球
簡姓女子誤信臉書徵才廣告淪為詐騙集團車手,向警方求助還被踢皮球。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簡姓女子誤信臉書徵才廣告,害自己淪為詐騙集團車手,她驚覺受騙上當抱著資料到警局報案,卻被警方踢皮球,她轉向高市議長辦公室求助,才獲得警方重視,但她在「2天試用期」已幫詐騙集團領走298萬,檢察官依詐欺罪將她起訴,不過法官認為她也是求職被騙的受害者,判她無罪。
判決指出,簡姓女子日前在臉書發現某會計師事務所正在徵求稅務助理,她與刊登訊息的「劉亦菲」連絡後,劉指示她把應徵資料交給事務所經理「徐明豐」,簡女和徐連絡後,徐恭喜她加入公司,並指示她正式報到前,須先試用2天,幫客戶處理金流問題。
簡女聽從徐經理的指令,於2020年8月27日、28日分別到多家銀行,用臨櫃、ATM方式領走298萬元,並在徐的指示下,把錢拿到多個路口交給「事務所人員」;當簡女圓滿完成任務後,徐經理傳訊息「因為妳身體不舒服」、「然後週一(31日)再到公司就好」。
31日上午,簡女到會計師事務所「報到」,結果櫃台接待人員翻遍資料,沒找到簡女的就職資訊,簡女趕緊傳訊息問徐經理「我今天是來公司嗎?」、「因為我去行政櫃臺,好像沒有我的名單」,徐不讀不回,撥打多通電話也不接,此時簡女手驚覺自己可能受騙,趕緊向警方求助。
簡女拿著自己被騙過程資料向林園分局報案,請林園分局員警協助調閱路口監視器,但林園分局沒有幫她調閱,也沒有幫她處理,簡女轉向議長辦公室陳情,再由小港分局漢民路派出接手,但部分路口監視器影像資料都因為時間過久而遭覆蓋,無法證明徐女有把領出來的錢交付給他人。
不過,簡女在2天試用期時,已從5名詐騙被害人滙出的400萬餘元款領走298萬餘元,被檢方依詐欺罪起訴,但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根據簡女提供的相關資料,認定她求職遇騙,不曉得自己已淪詐騙集團共犯,因此判她無罪,可上訴。
對於簡女被警方踢皮球部分,林園分局澄清指出,當時簡女來報案時,因銀行帳戶已被列警示帳戶凍結,身為詐騙嫌犯的她,卻堅稱自己也是詐騙受害者,員警當下有受理報案,絕無吃案,只是無法辨別她的說詞真偽,才會沒有在第一時間幫她調閱監視器畫面,這部分警方將會加強宣導基層員警處理流程,避免被害人二度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