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國3撞車後走在道路上被撞斃 後方2車駕駛移送法辦
嘉義男國3苗栗段車禍走到內車道拿手機遭撞死,國道警方移送2駕駛。圖為事發現場。(記者蔡政珉翻攝)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嘉義縣31歲蔡姓男子今天凌晨在國道3號南下126公里處苗栗縣後龍鎮路段外側道先撞上前方車輛後,蔡男所駕駛的現代轎車因此翻滾到內車道上四輪朝天。當時蔡男與其女友雖已脫困,但蔡男欲趕回車上取回手機跟個人物品,不料內車道後方2輛車疾駛而來,蔡男也當場死亡。警方則依過失致死移送撞上蔡男的2名駕駛。
蔡男女友接受詢問時說,當時她有力勸蔡男,該路段並無路燈且於國道上步行太危險,要求蔡男勿回到車內取出個人物品,但蔡男走向已翻覆的車輛沒多久就被撞上。
警方訊問當時從後方疾駛而來的volvo轎車32歲張姓男駕駛與31歲福特轎車陳姓女駕駛,2人皆表示因當時前方漆黑,只見到翻滾在內側車道的蔡男轎車與被蔡男車輛撞上卡在中央分隔島的老福特轎車,不過也是僅看見一團物品,視野不清,也未見到蔡男走過。
律師吳承祐說,關於張男與陳女是否會遭起訴、判刑,可能需依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論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