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棒打死人過程曝光!桃園「正義魔人」判刑17年定讞
桃園男持球棒打死人過程曝光。(圖擷取自爆料公社影片畫面)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現年32歲的男子黃騰羿5年多前開車行經桃園市桃園區同安街,遇前方楊姓男子因情緒失控、沿途砸車,警方為攔阻而將道路淨空管制,黃男目睹楊男失序又打警察,加上不滿時間遭耽擱,竟持金屬球棒重擊楊男頭部致死,黃男去年被判17年定讞,民事部分一審判決他須賠償楊男父母、妻小共1682萬餘元,網友將黃男當時打死人過程PO在臉書「爆料公社」,嘆「正義過頭,以暴制暴的下場」。
2016年7月9日下午4點多,死者楊男當時情緒失控、赤裸上身,持鐵棒沿同安街不斷砸車,警方獲報將道路淨空管制處理,後方車輛全都塞在路上,黃騰羿當時也被堵在車陣中,不滿行車動線受阻且認為警方未採取有效行為,持球棒下車朝楊男上半身、頭部、頸部連續攻擊,即使楊男倒地、員警出手制止仍不罷手,楊男在醫院急救一週後宣告不治;有目擊者證稱,黃男出手很重,曾聽到鋁棒打到頭「鏘鏘鏘」的聲音。
從黃男車上行車紀錄影片來看,他目睹楊男失控行為時,在車內喊著「我去打他啦」、「太誇張了」,不顧車內乘客阻止「我們要在車上啦」、「上來啦」、「不關我們的事」。
黃男在法庭上辯稱「我沒有要殺人的意思」,看到楊男砸車還打警察,才會持球棒下車,當時楊男也有揮棒對峙,「我一時脾氣上來就打他」;而黃男辯護人則以「阻卻違法」、「正當防衛」辯護。
法官並不採信黃男說詞,認為警方已淨空現場、由公權力介入,黃男並無阻卻違法必要,也難認行為屬正當防衛,且黃男被制止時仍未罷手,顯見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另審酌黃男與楊男素昧平生,只因不滿行車路線受阻就出手,行為超出合理範圍,沒有任何可憫恕之處,也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審結依殺人罪判處他17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黃男、檢方上訴高等法院駁回,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去年4月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