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吃藥昏沉」偷東西? 法官看監視器「與常人無異」判拘役

陳婦辯稱因服用抗憂鬱等藥物,導致案發時精神昏沈,否認犯行,但法官檢視店內監視器畫面,發現陳婦犯案時的樣態「與常人無異」,看不出有精神不佳情形,認定竊行明確依竊盜罪判拘役40天。(情境照)

陳婦辯稱因服用抗憂鬱等藥物,導致案發時精神昏沈,否認犯行,但法官檢視店內監視器畫面,發現陳婦犯案時的樣態「與常人無異」,看不出有精神不佳情形,認定竊行明確依竊盜罪判拘役40天。(情境照)

2022/02/20 23:23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婦人去年到一間藥妝店行竊,店家發現損失後報案循線逮人,陳婦辯稱因服用抗憂鬱等藥物,導致案發時精神昏沈,否認犯行,但法官檢視店內監視器畫面,發現陳婦犯案時的樣態「與常人無異」,看不出有精神不佳情形,認定竊行明確依竊盜罪判拘役40天。

判決指出,去年10月10日下午,53歲陳婦前往台中市西屯區一間藥妝店,涉嫌將1罐價值750元的皮膚藥膏藏在隨身側背包內,隨後僅結帳其他商品後,就騎機車離開,隔天陳婦食髓知味,再利用相同方式,行竊2罐總價1500元的藥膏,並將外包裝拆除後任意棄置,沒有結帳就步出店外,店家盤點時發現商品短少報案查辦。

警方調閱店內監視器過濾,鎖定陳婦後循線查獲到案,但陳婦辯稱,因有服用憂鬱症藥,還有神經內外科的藥、安眠藥,晚上睡前服用後,早上睡醒後到下午都會想睡,整天都昏昏沉沉,精神狀態不清楚,因此對於過程都沒有印象,藉此開脫犯行。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時,經檢視店內監視器,發現陳婦在行竊時,有拿取商品放入購物籃、結帳其他商品的動作,與一般常人購物無異,另陳婦更知道走到所竊商品貨架後方,再將商品放入隨身背包,及將所竊商品外包裝塑膠包膜撕下,顯然刻意避免遭人察覺。

可見陳婦是在有意識的狀況下犯下此案,看不出有服用藥物,精神不佳狀況,認定她辯稱因服藥,而整天昏沉是卸責之詞,依竊盜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4萬元,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