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周靜妮被爆曠職、怠職僅扣薪 苗栗地院發3點聲明
苗栗地院發布新聞稿3點聲明,強調已經自律委員會決議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處理,並非沒有對周靜妮(見圓圖)究責。(取自YouTube、記者彭健禮攝;本報合成)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庭法官周靜妮,曾因審理案件時叫一名少年自摑耳光及下跪引發爭議,又被爆料近2年來有305件案件未處理,今年開春後沒上班。有媒體報導,苗栗地院對於周靜妮近2年來曠職、怠職行為,僅以扣薪處理;對此,苗栗地院下午發布新聞稿3點聲明,強調已經自律委員會決議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處理,並非沒有對周靜妮究責。
苗栗地院聲明如下:
1.周靜妮法官自2020年起經常曠職,本院已於2021年3月24日召開自律委員會,併同其他事件(如命少年掌嘴事件等),決議將周法官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該會已於2022年1月14日作成決議)。
2.周法官於2021年曠職部分,本院亦已於2022年1月12日召開自律委員會,決議將周法官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
3.本院對周法官因曠職而扣其薪資,是基於人事行政之規定(所有公務員曠職均須扣薪),所以本院對周法官的曠職處理,不是僅有作扣薪處理。對於周法官的曠職及怠於執行職務的行為,本院已經自律委員會決議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處理,並非沒有對周法官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