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佳河濱公園飛遙控飛機挨罰 自小留學的他提告稱「不知是禁航區」
2022/02/10 10:0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陳姓民眾前年在台北市大佳河濱公園飛遙控飛機,由於該處是禁航區,他被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裁罰30萬元,他提告稱自己小學出國留學,2003年才回國,不知公園禁航區,但未獲台北地院採信,且民航局對初犯裁處最低罰鍰30萬元並無違誤,判他敗訴;可上訴。
陳男主張,2020年3月8日,他在公園施放遙控飛機遭民航局會同員警取締並強行帶走,當下他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就被帶離現場製作筆錄,事後才得知該處是禁航區,禁飛遙控無人飛機。
陳男強調自己小學已出國留學,2003年才回台,因此,不但對台灣道路不熟悉,家住桃園的他若要前來北市更需要導航輔助,能去大佳河濱公園的次數更是屈指可數,因此,並不熟悉公園鄰近松山機場,請求北院撤銷裁罰。
民航局解釋,依民用航空法規定,航空站四周一定範圍內禁止施放遙控無人機,而大佳河濱公園鄰近山機場,公園內也設有告示牌提醒,加上禁航區範圍早於2001年公告周知,2014年起也在民航局官方網站告知民眾相關訊息,另新聞屢有遙控無人機違規遭處罰的報導,網路上也不乏禁航區資訊介紹,陳男難謂不知。
北院認為,官方網站除了已詳細公布禁航區域範圍並由一般民眾可輕易查知外,網路資訊及新聞媒體也有許多資訊告知何處為禁航區,且從大佳河濱公園目視便可見飛機起降,故陳男在未取得民航局許可下施放遙控飛機,即便不是故意也屬過失。
北院指出,民航局為維護飛航安全,並考量陳男是初犯,依民用航空法裁罰最低罰鍰30萬元並無違誤,判陳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