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再酒駕還想上國道 警方攔查移送並開罰12萬元

王姓男子酒駕被嘉義縣民雄分局警方查獲。(警方提供)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今天大年初四,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執行春節連續假期交通疏導勤務,今天在國道一號執行高承載交管勤務,王姓男子駕車載著黃女欲從大林交流道北上,被警方攔查,警方更發現王男酒味很濃,因而進行酒測,經酒測後王男酒精濃度為0.48MG/L,被警方逮捕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王男是酒駕累犯,將開罰12萬元。
民雄分局溪口分駐所警員王瓊瑜下午1點在國道1號大林交流道北上匝道路口執行勤務,2點10分攔查到王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車上另有1名乘客黃姓女子,王男面帶酒容,車內酒味甚濃,警員要求他將車輛停於路邊,實施酒測,經酒測確實有酒駕行為。
王男表示,今天要從雲林虎尾經台78線到斗南,因為開過頭,要改從國道1號大林交流道北上,結果被警方查獲。民雄警方調查,王男有再犯酒駕情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開罰12萬元,另依照「第35條第8項」處罰乘客黃姓女子6000元至15000元,警方提醒民眾,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嘉義縣民雄分局警方在國道入口匝道進行交管。(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