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霸占停車位又拒繳錢 1通電話「車不要了」拖吊拍賣抵償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人員通知托吊業者,將劉男長期霸占路邊收費停車位的車輛拖回保管。(新北分署提供)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ETC通行費專案期間,與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合作,成立專案「抓車小組」,將劉姓男子所有、長期霸占路邊收費停車位的車輛查封,拖回保管,還給民眾停車空間。
新北分署指出,42歲劉男名下有1部2003年份的車輛,積欠使用牌照稅約1萬3000元,另因停放路邊收費停車位多達32次未繳納停車費,被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9600元,各案均於去年11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
去年12月16日,新北分署接獲交通局通報,得知該車輛停放在中和區華順街路邊收費停車格,執行人員即刻整裝前往查封,發現汽車擋風玻璃上夾有多張繳費單,顯然占用該停車位已久,隨即拖回保管,還給民眾一個停車空間。
劉男之後致電書記官表示,該部車輛已無法發動,他已無意取回該部車輛;新北分署表示,將於農曆春節後進行拍賣,抵償相關拖吊費、保管費、欠稅及罰鍰,如尚不足清償,將繼續執行劉男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