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脫光躺神桌下祈治母病 乩童乘機性侵判刑4年6月
黃董向小芳誆稱,神桌下裸睡36天可拯救生病母親,再伺機猥褻與性侵害。(示意圖)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有性侵害前科的65歲男子黃董,4年前出獄後,當起宮廟乩童,女子小芳到廟內為生病的母親祈福,黃董自稱神明上身,收費4萬元後命令小芳全裸,到神桌下方躺3小時,而且要連續躺36天,再乘機猥褻與性侵害得逞,檢警偵查時,黃董辯稱「神明上身起乩」,不知發生何事,法官不採信他的怪力亂神之詞,依強制猥褻罪與強制性交罪,合併判刑4年6月。
判決書指出,黃董在10多年前,就曾假借宗教之名性侵害女子,判刑13年,2017年11月假釋出獄後,當中市太平區一間宮廟的乩童,前年(2020)11月9日,小芳(化名)到廟內為生病的媽媽祈福,黃董見有機可趁,自稱神明附身,可收費4萬元做法事,幫小芳之母改運。
同年月10日凌晨2時,小芳依約到宮廟內,黃董卻是用怪異手法,命小芳只穿內衣褲,由他用毛筆沾血,在小芳身上畫符,之後又命小芳全裸,進入神桌下方的小隔間躺3小時,身上蓋著兩塊麻布,小芳返家見母親神色改善,對黃董深信不疑,同月11日上午7時,小芳再度到宮廟,全裸蓋麻布躺在神明桌下,黃董卻爬進來,伸鹹豬手摸小芳的腿,還恐嚇「不要多想,我是看祭改效果,如果告訴別人,會害到別人,不能保證為媽媽作法的效力」,小芳只能咬牙讓黃董逞慾。
小芳之後不願再到宮廟已有警惕,黃董卻又聯繫小芳說,「神明說不能半途而廢,不然媽媽沒救」,他還保證「不會做讓妳不舒服的事」,孝順的小芳同年月13日又到宮廟內,重複全裸躺在神明桌下的過程,不料,黃董變本加厲,以「這是幫妳祭改,做一半的話,媽媽的事無法保證」、「這是幫妳把身體不好東西弄掉」等說詞,性侵小芳得逞。
檢方偵查時,黃董全盤否認,他宣稱當時起乩,神明附身,他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台中地院審理時,他宣稱是因為借錢與使用車輛等糾紛,被小芳挾怨而不實指述,他強調,在作法事的時候,如果真的有神降臨時,起乩時身體會不受控制,所以現場會有其他信眾協助,他不會與小芳「一對一」相處。
一審法官不採信,認為他犯罪後態度不佳,且曾有竊盜、妨害自由、強制性交等前科,之前也曾利用被害人畏懼鬼神之心理,犯強制性交罪,於2017年11月出獄,竟不知悔改,以在宮廟担任乩身之身分,利用小芳之母生病,欲尋求改善之急切心理,以及對民俗信仰深信不疑之信念,對素昧平生的小芳有上述犯行,判處徒刑4年6月,黃董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駁回,可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