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車違規營業罰很大 中壢監理站抓到小貨車滿載家電
中壢監理站會同警方於觀音區金橋路查獲這輛自用小貨車(車牌為白底黑字)未經核准非法經營貨運業,違規載運冷氣等家電貨物。(中壢監理站提供)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與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組成監警聯合稽查小組,近日於觀音區金橋路查獲1輛自用小貨車(車牌為白底黑字)未經核准非法經營貨運業,違規載運冷氣等家電貨物並收取運費,於現場查獲違規事證及運費收據後,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製單舉發,請非法營業者勿以身試法。
該小貨車駕駛收下罰單,被監理稽查人員告知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可處以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其非法營業的車輛牌照及駕駛人駕照,並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直說得不償失。
中壢監理站站長吳金全表示,為保障合法業者權益,為健全公路營運制度,發展公路運輸事業,以增進公共福利與交通安全,針對自用貨車載貨收費的車輛,該站不定時安排與警察單位共同稽查,一旦發現違規案件,將依公路法開罰。
至於路邊常見小貨車販售烤鴨、餐飲的行為是否也屬違規情形?吳金全說,小貨車於路邊違規販售烤鴨非屬公路法及運輸業管理權責,應屬桃園市攤販集中區管理自治條例範疇。
中壢監理站會同警方於觀音區金橋路查獲這輛自用小貨車(車牌為白底黑字)未經核准非法經營貨運業,違規載運冷氣等家電貨物。(中壢監理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