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車撞上2羊摔車骨折 酒測值僅0.23不起訴
桃園市古姓男子酒後騎車撞上衝出路上的山羊,挨撞的黑山羊受傷倒臥路邊。(記者余瑞仁翻攝)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43歲古姓男子酒後騎機車返家途中,不料1黑1白2隻羊突然衝到馬路上,古難以閃避撞上2隻羊、摔車倒地骨折,警方處理時對他實施酒測,呼氣酒測值為每公升0.2毫克,被依公共危險送辦;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古男酒測為0.23,沒做平衡測試,且又因羊隻突然衝到上中才出車禍,難認是因喝酒而不能安全駕駛,偵結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古男於去年9月16日晚間喝了2瓶啤酒後,自認「沒喝很多」而騎機車返家,行經觀音區台66線東向9.5公里處時,路旁突然竄出1黑1白的2隻山羊,加上當時天色昏暗,古男反應不及迎面撞上,當場人車倒地、安全帽也噴飛,挨撞的2隻羊也負傷倒臥路邊及分隔島旁。
警方獲報到場處理時,對古男實施酒測,測出呼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23毫克,儘管酒測值屬違規行政罰,但因古男肇事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檢方調查時,古男稱當時因為認為自己喝得不多,慢慢騎不會有事,豈料撞上貿然衝到路上的2隻羊;檢察官查出,古男酒測值未達0.25的公共危險程度,難認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且古當時因手掌、腳趾多處骨折,臉部有撕裂傷而送醫,警方因此沒對他做平衡、直線測試。
檢察官認為,古男是否因酒精影響而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仍有疑慮,且據現場照片可見,古當時是因羊隻突然衝出而發生車禍,缺乏其他證據可證明車禍原因和酒駕行為有因果關係,因此對古男以不起訴處分。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受傷的白山羊倒臥在分隔島旁。(記者余瑞仁翻攝)
古男騎乘的機車倒地、安全帽噴飛,人也摔成骨折。(記者余瑞仁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