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15萬助廠商取得標案 新竹縣工務處長涉貪被收押
2022/01/08 18:04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新竹縣政府現任工務處長林鶴斯,被控於2018年擔任工務處技正期間,與時任工務處處長羅昌傑,涉嫌協助設址桃園市中壢區的萬喬豐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陳明正、張姓合夥人,取得新竹縣府發包的道路及橋梁安全檢測相關標案,分別收受15萬元、10萬元賄款,桃園地檢署本月6、7日指揮廉調搜索新竹縣政府等處,林鶴斯訊後聲押獲准、羅昌傑20萬元交保,陳明正也被收押,張姓合夥人則獲15萬交保。
林鶴斯被控於2018年、擔任工務處技正期間,涉嫌與時任處長的羅昌傑,共同協助萬喬豐負責人陳明正、張姓合夥人,取得竹縣府2018年度發包的道路及橋梁安全檢測相關標案,據悉,該道路及橋樑檢測標案預算約數百萬元,林、羅2人分別收受廠商15萬元、10萬元賄款。
羅昌傑已於2019年7月退休,後由時任技正的林鶴斯接任處長;而涉案的萬喬豐公司負責人陳明正,在宜蘭南方澳大橋斷橋後,被立委踢爆他透過健行科大、公司取得南方澳橋樑檢測標案,還承包全台多個縣市的橋樑檢測標案。桃檢日前接獲檢舉情資後指派檢察官周欣蓓指揮廉政署北調組、新竹縣調查站共同偵辦,案經專案小組調查後於本月6、7日兵分多路,搜索新竹縣政府、廠商公司等處,並傳喚林、羅2人及陳姓、張姓業者到案。
檢察官訊後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絡罪嫌重大,且有串證及涉犯重罪逃亡之虞,向桃園地院聲押禁見林鶴斯獲准;羅男涉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檢察官訊後諭知20萬元交保。
檢方另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陳姓廠商獲准,張姓合夥人獲15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