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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工會理事長遷戶籍投票 判刑3月緩刑2年

華航企業工會3名成員遷戶籍投票,被依妨害投票罪判刑。(資料照,華航提供)

華航企業工會3名成員遷戶籍投票,被依妨害投票罪判刑。(資料照,華航提供)

2022/01/07 19:3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華航企業工會劉姓理事長,2018年為了支持工會推派參選桃園市長的朱姓男子,把戶口遷到桃園投票,被高院更一審認定觸犯妨害投票罪,劉男與其他兩名工會會員各被判3月徒刑,緩刑2年。

判決指出,2018年5月底,華航企業工會舉辦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推派工會的朱姓秘書長參加第二屆桃園市長選舉。劉姓理事長以及另外兩名趙、朱工會成員為了能夠投下朱男一票,把戶籍搬到桃園市以取得投票權。

一審桃園地院認定劉、趙、朱等三人觸犯妨害投票罪,分別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

二審高等法院則持不同見解,指三人多年來均在桃園市上班,與桃園市有密切連結關係,不應因為遷戶籍投票就認定違法,改判無罪。

但到了三審,最高法院又指二審見解有誤,撤銷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指出,三人為了要投票給朱姓候選人,才把戶籍遷移到桃園市,並無居住事實,主觀上確有虛偽遷徙戶籍的犯意,再加上三人也的確希望朱姓候選人當選,故構成妨害投票罪。

不過更一審認為,三人支持朱姓候選人的目的,是為了強調勞工權益與勞資關係,透過虛偽遷徙戶籍的方式表達主張,惡性並不重大,因此決定維持一審見解。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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