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領亡父7596元存款辦喪事 姐姐遭弟弟提告偽造文書被判刑
提領亡父存款辦喪事,姐姐遭弟弟提告偽造文書,雖被判刑,卻獲緩刑。 (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黃姓老翁過世第2天,長女持亡父印章及存摺將農會帳戶內餘額7596元領出置辦喪禮,卻被弟弟提告偽造文書,侵害其他繼承人權益,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黃女作法雖有不當,但金額不多,而且是為了喪禮用途,未侵害其他繼承人權益,予以緩刑。
屏東黃翁多年前過世,遺產應由配偶及5名子女繼承,長女為置辦喪事,將亡父農會帳戶餘額領出,交給弟弟統籌運用,卻引起另一名胞弟不滿,認為姐持亡父印章及存摺提領存款,侵害其他繼承人權益,並損害金融機關對客戶存款管理的正確性,遂提告偽造文書等罪。
屏東地院詢問黃家其他子女後,認為黃女提領亡父農會剩餘存款,確實是為了辦理父親的喪事,而且金額只有7596元,應無損害其他繼承人利益的故意,而且黃翁的喪事本應由子女共同處理,黃女犯行非重,依偽造文書罪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