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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職害嬰兒腦重傷 保母被判1年6月

    蕭姓保母被控疏於注意嬰兒,害腦部遭受撞擊導致重傷,今被士院判刑1年6月。(資料照)

    蕭姓保母被控疏於注意嬰兒,害腦部遭受撞擊導致重傷,今被士院判刑1年6月。(資料照)

    2021/12/24 21:5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蕭姓保母被控疏於注意年僅9月大的嬰兒,害腦部遭受撞擊導致重傷。士林地院審結,考量蕭未善盡職責保護嬰兒受傷,事發後又未立即送醫或聯絡父母,並導致須耗費相當時間、精力、金錢、精力、金錢在旁陪伴、協助,加上她犯後仍否認犯行,今依業務過失傷害致重傷罪判她有期徒刑1年6月;可上訴。

    起訴指,蕭自前年2月11日起受託照顧嬰兒,同年月20日某時,卻疏於注意害嬰兒頭部因不明原因腦部遭重力撞擊,受有「左側硬腦膜下血腫併腦病變併癲癇並有後續腦部萎縮併發症」,導致「動作發展遲緩」、「雙側性皮質失明」、「交通性水腦症」。

    嬰兒父親當晚發現小孩回家後「叫不醒且四肢癱軟」,緊急送醫急診並經轉送馬偕醫院、台大醫院,才知小孩受害,由嬰兒母親報警處理。

    但蕭供稱,當天下午4時許餵食嬰兒時,嬰兒忽然往後仰,且頭碰到安全軟墊,當下有哭並嘔吐。

    檢察官認為,無論嬰兒頭部的傷是因搖晃或撞擊造成,均是在托育期間發生,因此是蕭未盡照料注意義務,且嬰兒事發前身體並無異樣,診斷證明書也記載嬰兒腦部出血非自身疾病造成,腦部傷勢已達身心障礙程度。

    檢察官並將蕭與嬰兒父親送往警政署測謊,結果為蕭未通過、嬰兒父親通過,故認定蕭確實有過失,依業務過失致重傷罪起訴。士院審結並於今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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