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貪女英雄」涉貪恐逃亡 延長境管8個月
高院認定王玉升(見圖)、李昌諭均有逃亡之虞,裁定2人自本月2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民政課前視導王玉升,因檢舉前汐止市長黃建清收賄,曾被譽為「肅貪女英雄」,但她接手祭祀公業業務後,卻被控勾結掮客李昌諭,向祭祀公業保儀大夫管理人蔡宏昇索賄2億餘元,一審依違背職務收賄、行賄等罪重判王玉升13年、李昌諭12年半、蔡宏昇6年徒刑,高院改判3人都無罪,最高法院則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高院認定王玉升、李昌諭均有逃亡之虞,裁定2人自本月25日起都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檢方指控,祭祀公業保儀大夫擁汐止逾10億元土地,法規上屬神明會,而非祭祀公業,土地轉移不易,蔡宏昇想轉賣土地,被業務承辦人王玉升多次退件;2008年間,蔡宏昇涉以700萬元賄賂時任汐止市長黃建清,黃建清將王玉升調職,交辦親信處理祭祀公業業務,放水助蔡宏昇取得派下全員證明,王玉升向調查局檢舉,黃建清等人被起訴判刑。
黃建清下台後,王玉升重掌祭祀公業業務,2013年升任視導,她被控私下找蔡宏昇簽訂土地買賣委託書,泡製黃建晴的手法,違法放行蔡宏昇的申請,另找土地掮客李昌諭,將祭祀公業保儀大夫名下的21筆土地,以6億1500萬元賣給不知情的建商欣偉傑。
王玉升、李昌諭向蔡宏昇要求分紅2億3115萬元,但實拿僅4040萬元,李昌諭收款後再轉交1695萬元給王玉升,但她到案堅稱沒有收錢,仍被起訴。一審時,王玉升改口稱李昌諭請她保管仲介費,請她代簽六合彩但輸光光。士林地院認定3人有罪,重判王玉升13年、李昌諭12年半,蔡宏昇6年。
但二審認為,祭祀公業保儀大夫屬神明會、不是祭祀公業,2009年10月間汐止市公所祭祀公業業務承辦人張漢民依前市長黃建清指示,違法核發派下員證明,此違法的行政處分在蔡宏昇2013年申請規約備查時,仍未撤銷,撤銷權已逾2年除斥期限,其效力依然存在,汐止市公所並沒有暫緩受理、或不予備查的裁量權,認定王玉升2013年6月簽請會辦單位准予備查,乃依法行政,既未違背職務、也無登載不實,改判3人都無罪,僅有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的行政違規,沒有刑責。
檢方不服逆轉改判無罪,上訴三審,最高法院審理認為,二審判決調查未詳盡、理由不完備,將全案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中。
高院更一審認為,此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已回復到王玉升、李昌諭各被一審判刑13年、12年半的狀態,經考量王玉升、李昌諭犯罪嫌疑重大,且分別被判處重罪,有相當理由足認都有逃亡之虞,因此今裁定,將王玉升2人從本月25日起,均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