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豬農貼文用瘦肉精「下場是腦癌」判無罪 法官:合理懷疑

台灣店家使用豬肉是否含有萊克多巴胺(俗稱瘦肉精),都可透過萊豬標示告知。(資料照)

台灣店家使用豬肉是否含有萊克多巴胺(俗稱瘦肉精),都可透過萊豬標示告知。(資料照)

2021/12/02 16:34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張姓豬農去年9月在個人臉書貼文「瘦肉精的毒,不是戴口罩就可以了」、「我親眼看過我姪子用,下場是腦癌」等語及文章,被彰化地檢署依違反食安法起訴。彰化地院近日審結,法官認為,張男是基於親身經驗貼文,且的確有相關研究使用瘦肉精會引起癌症之推論,張男出於「合理懷疑」貼文,檢方亦無證據證明故意捏造,因此獲判無罪。

判決書指出,48歲張男去年9月1日早晨,在個人臉書張貼「瘦肉精的毒,不是戴口罩就可以了,碰到皮膚也會吸收的!」「我親眼看過我姪子10年前用,下場是腦癌,癌細胞還把腦殼吃掉」、「所以進口的吃了,會沒問題嗎?」等文字訊息,該篇貼文被檢舉並經由彰化地檢署偵辦。

檢方認為,張男明知目前並無證據顯示長期食用含合法限量萊克多巴胺(俗稱瘦肉精),容易引起癌症或造成轉移,卻在個人臉書散布萊克多巴胺經人體使用會造成癌症之不實訊息,違反食安法第46條散播食品安全不實訊息罪將他起訴。

對此,張男坦承貼文,但辯稱他養過豬,知道瘦肉精有毒,看過會致癌的報導,他也想起姪子養豬十多年,最後罹患腦癌過世,因為姪子的豬肉曾被市場驗出含瘦肉精。他還說,除了姪子經驗,網路也有流傳許多專家對瘦肉精的意見,所以知道瘦肉精確實有致癌風險,甚至用歐盟標準瘦肉精搜尋也查的到,而且台灣又沒人去實驗過,他這樣寫有錯嗎?他並引用「萊克多巴胺與人體癌症之相關性評估報告」作為證據,堅決否認違反食安法等語。

彰化地院審理,根據張男引用「萊克多巴胺與人體癌症之相關性評估報告」,4名作者最後的結論是,目前並無證據顯示長期食用含合法限量萊克多巴胺,容易引起癌症或造成癌症轉移,也就是「無法證明」,並非是「已經證明」食用萊克多巴胺不會致癌,檢方起訴意旨據此逕認萊克多巴胺經人體使用後,會造成癌症是不實訊息,已有所誤解。

另經查,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曾對負責製造萊克多巴胺的美國愛蘭可公司要求,需在產品標籤上加註,心血管疾病患者使用該產品時必須提高警覺,要穿戴手套、口罩和防護衣,避免暴露在帶有萊克巴多胺成分的環境中,對此檢方未能舉證,證明瘦肉精或萊克多巴胺確實不會被人體皮膚所吸收,因此張男貼文認為「瘦肉精的毒,不是戴口罩就可以了,碰到皮膚也會吸收的!」是否屬於謠言或不實訊息,仍有疑義。

法官認為,檢方針對張男貼文,提不出足夠證據有違反食安法「捏造或虛構事實」證明,因此判處無罪。

張姓民眾網路貼文表示用瘦肉精會致癌,並提出自身經驗,被檢方以違反食安法散播不實訊息罪起訴,彰化地院認為張男是合理懷疑,判處無罪。(記者陳冠備攝)

張姓民眾網路貼文表示用瘦肉精會致癌,並提出自身經驗,被檢方以違反食安法散播不實訊息罪起訴,彰化地院認為張男是合理懷疑,判處無罪。(記者陳冠備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