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寶收贓者拒不吐實 警一記「回馬槍」人贓俱獲

警方從收贓業者起獲陳女遭竊的珠寶與疑似變賣所得現金共40萬1千元利益。(圖:南市警四分局提供)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警四分局近日破獲安平區1件住宅珠寶竊案,查獲盛姓竊嫌,在1處大排尋獲名牌包外;其他珠寶贓物都賣給1位戴姓珠寶回收業者,不料戴男對珠寶贓物流向說法避重就輕,警方深感「其中有鬼」、聲請取到搜索票後,回馬槍到戴嫌店內搜出部分失竊珠寶與變賣現金共值40萬餘元,戴男被依收贓罪法辦。
這件安平區某住宅珠寶竊案於11月21日發生後,南市警四分局即成立專案小組追查,不到4天內就查獲31歲的盛姓竊嫌,並追回部分遭竊名牌包與手錶;其他未尋獲的珠寶,根據盛嫌供詞、循線追查到戴姓珠寶回收業者(71歲)處所。
戴嫌見警方到來、說法避重就輕,不願交代珠寶流向,都說是過路客進來購買,未留下任何購買證據。如此說法企圖考驗警方能耐,警方同理被害人財產損失的悲傷心情,不以嫌犯到案即將案件結案,仍緊急檢具相關資料向台南地檢署及法院聲請搜索票,在27日到戴嫌珠寶回收店搜索、查獲部分失竊珠寶與疑似遭變賣所得的利益共40萬1千元。
戴嫌當場啞口無言,全案經訊問後依贓物罪嫌將戴男移送台南地檢察署偵辦,並擴大追查戴嫌有無其他收贓情事。
警方通知遭竊的被害陳姓女子到分局,陳女一見即認出確是其失竊物品無誤,感謝警方逮獲竊嫌後,仍持續追查出失竊物品下落。
南市警四分局長甘炎民強調,相關特殊行業在收購物品時,應落實登記收購品項及對象資料,切勿因貪圖便宜、觸犯法律。另對於可疑人士提供與身分不符的物品,應主動告知當地警方,提供相關資訊,以達警民合作、一起維護社會治安。

警方從收贓業者起獲陳女遭竊的珠寶與疑似變賣所得現金共40萬1千元利益。(圖:南市警四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