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情夫突提訴訟休妻 人妻憑ETC通行明細破姦情
吳姓水果商在外結交女伴,提出訴訟想要離婚,妻子則憑ETC明細發現姦情向小三求償,新竹地院判小三需賠償50萬元給人妻。(記者蔡彰盛攝)
新竹吳姓水果商認識徐姓董事長女秘書後,二人交往數年,吳男突然提起離婚訴訟想休妻,妻子赫然從吳男的ETC通行明細發現,先生經常開車到苗栗的小三愛巢,進而找徵信社蒐證,拍到二人親暱照片,新竹地院判小三需賠償50萬元給人妻。
趙女說,先生吳男去年4月提起離婚訴訟,她才驚覺先生常往外跑必有蹊蹺,經調取先生ETC通行明細,發現先生2017年起經常開車到苗栗頭份,她僱請徵信社調查後知悉先生與徐姓小三互動密切頻繁。甚至一起跟友人前往嘉義遊玩,夜晚共宿嘉楠風華酒店。吳男經常至徐女住處,多次並肩牽手在頭份永和山水庫散步。
趙女說自己因遭受重大痛苦而罹患憂鬱症,憤而對小三求償100萬元。徐女則聲稱,與吳男間並無逾越通常社交禮節的行為。
法官調查,蒐證照片中徐女與吳男並肩同行,且有牽手親暱行為,倘非交往中之情侶或夫妻,實無可能有此等肢體動作,徐女雖否認與吳廷爵間有曖昧關係,辯稱雙方僅是巧遇而一同運動,與常情有違,並不足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