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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強吻、拿跳蛋按摩女同學 強制猥褻判刑10月

    桃園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林姓男研究生10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林姓男研究生10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記者周敏鴻攝)

    2021/11/24 11:20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一所大學林姓男研究生2019年12月30日,兩度約了同學A女在研究室討論論文,卻強摸對方臀部還強吻,甚至拿跳蛋按摩對方,還發訊息寫道:「可以用我送妳的按器具,按摩想要的地方。」桃園地方法院今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林男10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

    法院調查,林男2019年12月30日凌晨0點,約了A女在校內研究室討論論文,卻拿著跳蛋按摩對方的肩膀,並強吻她、伸手到對方裙內觸摸對方臀部,後因A女不滿才罷手;同一天晚間9點多,林男第二度約出A女到研究室,林男又不顧A女言語抗拒,強吻她的脖子,還強行抱住她。

    法官說,隔天林男透過手機通訊軟體傳送訊息給A女,內容寫道:「可以用我送妳的按摩器具,按摩想要的地方。」「或是自己來的部分,你有自己來嗎?」因林男的行為與訊息都讓A女不滿,氣得回覆「我嚴重感受到性騷擾」、「你該學著控制自己的言行舉止、尊重別人身體,是基本的,否則只會讓人害怕」。

    桃園地方法院今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林男10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8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判決指出,林男為一己私慾,違反A女意願而為強制猥褻行為,使A女身心受創,因而判處10月有期徒刑,以資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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