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蟲北車落網質疑逮捕違法 申請提審踢到鐵板
李操作ATM太久被警方盤查。(記者王冠仁翻攝)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李姓毒品通緝犯日前跑到台北車站附近,他在一處銀行使用ATM存款,但他使用時間長、還不停左顧右盼,守望員警以為他是車手,上前攔查。警方查出他是毒品通緝犯,他身上還有安非他命、針頭、磅秤等物品,警方隨即逮捕他;沒想到,李認為警方逮捕不合法,申請提審,法官認為員警攔查有理將其駁回,李當場踢到鐵板。
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員警高銘慶,日前下午1時許,擔服金融機構防制詐騙提領勤務時,員警在館前路一處銀行,發現有一名男子操作ATM許久,期間還左顧右盼、神色緊張。員警認為該名男子是詐騙集團車手,上前攔查,原來他是被地檢署發布通緝的李姓毒品通緝犯。
除此之外,警方更在李身上查扣安非他命、G水、玻璃球、針頭及磅秤等多項違法物品,員警除了將李解送歸案,也另外將他依毒品罪嫌送辦。
不過,李被警方移送後,他認為自己沒有攻擊警方的行為,不應該被上銬,不斷大嗆警方有違法嫌疑,並向法院聲請提審。
承辦此案的法官開庭檢視警方密錄器畫面,認為李確實形跡可疑,警方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對他盤查屬合理,且李為地檢所發佈之毒品通緝犯,有逃亡之虞,警方基於安全、防止嫌犯再度脫逃,確實有上銬理由;且依刑事訴訟法附帶搜索所查獲毒品案等違禁品,具刑事訴訟法上證據能力,當庭駁回李嫌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