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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補習班狼師涉猥褻6男童 法院裁定延押

連男已被台中地檢署起訴且羈押中,台中地方法院裁定延長羈押,羈押期限從今天(20日)至明年1月20日。(資料照)

連男已被台中地檢署起訴且羈押中,台中地方法院裁定延長羈押,羈押期限從今天(20日)至明年1月20日。(資料照)

2021/11/20 08:4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又發生補習班教師涉嫌猥褻學童案,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公告,中市豐原區某補習班連姓教師,於2018年至今年4月,對補習班內8名學生施予不當體罰、性騷擾與不適當行為,經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查證屬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公布姓名,目前連男已被台中地檢署起訴且羈押中,台中地方法院裁定延長羈押,羈押期限從今天(20日)至明年1月20日。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今年7月公告指出,連男對8名學生有「不當體罰、性騷擾與不適當行為」,不過,檢方起訴部分,是針對他涉嫌猥褻6名男童,涉嫌妨害性自主,台中地方法院對他延長羈押的裁定書指出,連男被指控對6名未滿14歲的男童猥褻,且一再辯稱6名男童是受父母親影響而對他不實指訴,連男聲請傳訊6名男童進行詰問程序,法院已進行詰問程序。

法官認為妨害性自主案件(猥褻男童)最主要的證據,多是被害人的指訴,本案是多名未滿14歲被害男童的指訴,需確保男童證述內容不受不當因素的影響,考量連男曾擔任6名被害男童的數學老師,長期與6名被害男童相處,且6名被害男童於案發時,都是尚未滿12歲的小學生,現今也還是就讀國小六年級或國一的學生。

法官認為,連男具老師身分,對被害人影響力與震懾效果不容小覷,如果在司法相關程序完成前,就讓他交保,有可能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不當影響證人等,因此裁定延長羈押,期限從今天起(20日)至明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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