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男5個月狂打63次110 涉違社維法罰款3000元
屏東男子狂打110報案,屏東地院依違反社維法罰他3000元。(記者葉永騫攝)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縣陳姓男子5個月內狂打110電話報案報達63次,屏東地方法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判處陳男罰款3000元。
這名陳姓男子從今年的年3月30日起到8月26日止撥打110報案專線達63次,每次打來報案都沒有說出報案內容、不出聲音或者接通後就掛斷,警方屢勸不聽,於是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其函送法辦。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雖辯稱是受到鄰居騷擾才報案,但是法官調閱報案撥通專線後,陳男皆未具體說明所欲報案之內容,員警多次勸導仍然繼續打電話騷擾,已影響實際有緊急事故而有撥打報案專線需求之其他民眾,因此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之規定,判處罰緩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