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里長竊佔里民會堂停車位出租牟利百萬 10萬、30萬交保
基隆市中山區德和里前任里長楊振源、現任里長曾聖為遭檢舉把活動中心6個洽公車位,出租給里民停車,按月收取6000元停車費,累計獲取數百萬元不法利益。基隆地檢署昨深夜複訊後,將2人依涉犯竊佔、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分別諭知10萬、30萬元交保。(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市中山區德和里停車位一位難求,2任里長竟把活動中心6個洽公車位,當成私人車庫,出租給里民停車,按月收取6000元停車費,累計獲取數百萬元不法利益。基隆地檢署昨天搜索前任里長楊振源、現任里長曾聖為住處,深夜以2人涉犯竊佔、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分別諭知10萬、30萬元交保。
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去年底接獲檢舉,基隆市中山區德和里復興路附近住宅林立,車位一位難求。
德和里前任里長楊振源、現任里長曾聖為,把里民會堂供里民洽公的6個車位,出租給里民停車,按月收取6000元出租費。
檢舉還指出,承租里民繳付租金後,里長會提供承租里民一個遙控鎖,方便承租里民開啟里民會堂外鐵捲門進出,把里民會堂當成自己的私人車庫,行徑囂張。
案經檢察官吳欣恩指揮調查站蒐證數月後,昨天搜索楊、曾住處與里民活動中心等4處,查扣楊、曾帳戶與帳冊等證物。
據悉,30多歲的曾聖為辯稱,里民繳的租金都捐贈給自己創辦的德和愛心會使用,作為發放獎學金、愛心午餐使用,沒有進自己口袋。
未料,檢調拿出他帳戶金流,直指每個月都有一筆固定的金額進到他帳戶,要如何解釋?曾當場百口莫辯,坦承收取租金。
檢調認定,楊、曾竊佔公有停車位,出租里民停車,謀取私利,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分別諭知2人10萬與30萬元交保。
基隆市中山區德和里前任里長楊振源、現任里長曾聖為遭檢舉把活動中心6個洽公車位,出租給里民停車,按月收取6000元停車費,累計獲取數百萬元不法利益。基隆地檢署昨深夜複訊後,將2人依涉犯竊佔、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分別諭知10萬、30萬元交保。(記者林嘉東攝)
基隆市中山區德和里前任里長楊振源、現任里長曾聖為遭檢舉把活動中心6個洽公車位,出租給里民停車,按月收取6000元停車費,累計獲取數百萬元不法利益。基隆地檢署昨深夜複訊後,將2人依涉犯竊佔、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分別諭知10萬、30萬元交保。(記者林嘉東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