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掏30CM「黑色定情物」 路人報案:拿「姐夫」出來甩
陳女在轉運站掏出霰彈玩具槍,由於霰彈槍又黑又長,加上兩人又有些口角,路過民眾誤認「黑色姐夫」因此報案。(民眾提供)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陳姓女子跟林姓丈夫兩人上個月在台南轉運站車等車,結果陳女一時興起掏出30公分的玩具霰彈槍玩,還指著林男頭部開玩笑,兩人為此口角,有民眾誤認陳女拿的是黑色按摩棒,覺得有礙觀瞻報案,當警方抵達看到陳女手拿出玩具槍,陳女辯稱是丈夫林男送她的「黑色定情物」。今警方指出,陳女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65條規定,攜帶類似真槍的玩具槍,已將兩人處行政裁罰。
30多歲的陳女與丈夫林男都是生存遊戲玩家,上個月計畫到北部玩,來等客運的途中,他們在一間生存遊戲店消費,買了一把霰彈玩具槍,林男告訴陳女這是兩人的結婚定情物,讓陳女很開心,接著兩人拿著玩具槍和大小包行李到轉運站等車。
等車期間陳女拿出玩具槍,做出上膛動作,並且把槍口瞄準林男,林男擔心惹來不必要的麻煩,要陳女把玩具槍收起來,不過陳女為此與陳男吵架,引起轉運站乘客側目,由於霰彈槍又黑又長,讓民眾誤認是情趣按摩棒,加上兩人又吵架,因此向警方報案。
警方抵達後,看到陳女掏出玩具槍,立刻喊支援警力,但是陳女解釋,這把霰彈玩具槍是丈夫送給她的定情物,而且沒有裝BB彈,不過警方認為,雖然沒有殺傷力,還是有安全疑慮,且陳女在公共場所掏出像是真槍的玩具槍,違反社維法65條,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最高一萬八千元罰鍰。
黑色玩具霰彈槍。(資料照,民眾提供)